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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丹宁保养得宜,打扮入时,看起来是个三十出头的少妇,但实际上她已经快四十了。
黎明舒在提醒她,她已经老了,是在给黎家丢脸,那一瞬间她额头青筋暴露,手指按的吱嘎作响。
但是理智告诉她,要忍,一定要忍,忍到指甲片都嵌进肉里,扎心的疼痛才让她清醒过来
罗丹宁抚了抚额头,做出思考的样子,“既然舒舒不喜欢阿姨特意为你准备的衣服,那就去诗诗那里随便挑一件吧。”
罗丹宁带着黎明舒去黎明诗的房间,她刚刚装扮好,一身粉色过膝连衣裙,搭配同款高跟鞋,挽在脑后的长发披散在肩上,就是个青春中透着可爱的娇俏少女。
都说是人靠衣装马靠鞍,一直觉得黎明诗长的平庸的黎明舒,第一次发现她也是个百里挑一的大美女。
青春,稚嫩,是少女最好的装扮。
黎明舒给自己选了件黄色坠地长裙,只不过她比黎明诗高上半个头,坠地的长裙只到脚踝,诡异的吊在那里,缺了几分美感,但架不住她喜欢黄色,偏偏就定了这件。
罗丹宁瞧着,倒是十分高兴,不伦不类的衣服,刚好沦为她女儿的陪衬。
“舒舒,这个手包给你。
去参加PARTY不带手包,会被别人笑话的。”
黎明诗将一个红色手包塞到黎明舒手里,“你可以将手机放进去,这样既方便,又不丢脸。”
黎明舒将手包打开,慢吞吞的将手机放进去,借着放手机的功夫,顺便检查一下手包,发现里面放了一只口红,刚想拿出来瞧瞧,就听见黎明诗解释道:“特意给你备了一只口红,补妆用的。”
“谢谢。”
黎明舒抬眸,露出几分感激的表情,道谢之后立刻转身,眼眸一沉,将震惊与怒气都收敛至沉静的胸腔里,不动声色,平平静静。
她在拿口红的时候,明显感觉到手包夹层放了其他东西,一个手指粗细的圆圈。
这大概就是罗丹宁用来陷害她的东西。
穿好衣服之后就是化妆,罗丹宁请了专门的造型师跟踪定妆,罗丹宁和黎明诗的妆画得十分精细,罗丹宁盘发,而黎明诗则做了个优雅的公主头,自额前两束编发汇聚在脑后,用水晶发卡固定住,既优美又天真。
到了黎明舒则十分敷衍,就是赠送品一样。
只是随意化了妆,将头发拉直,披散在肩上。
当然,黎明舒也不在意,年少的女孩,哪怕不施粉黛也有种青春的美。
更何况,她会去参加那个PARTY,又不是为了比美。
就让罗丹宁和黎明诗盛装出席,成为瞩目的焦点。
她们得到的关注点越多,丢的人也越大。
一切准备妥当之后,三人盛装出席,坐在车上,向目的地海公馆开去。
秦太太的PARTY在海公馆举办,是晚宴,为了庆祝秦公子秦却金榜题名,考上称心如意的大学。
能被秦太太邀请,参加这个PARTY,都是社会名流,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,要么有权,要么有钱。
这次聚会,除了是为了替秦公子祝贺,更是社会名流的一次大聚会,是拉拢关系的绝佳机会。
当然,对黎明诗而言,还有更加重要的意义,这是她接近秦却最好的机会。
从她第一眼见到秦却,就已经喜欢上了,喜欢他的英俊帅气,喜欢他的阳光自信,更喜欢他的聪明睿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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