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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孟主簿家里出来,一向自认精力用不完的孟半烟终于也有点累了。
坐上马车把脊背紧紧贴在马车壁上,闭着眼任由身子随着马车一起晃动,翠云想要往她身后垫一个软垫她也不让,要的就是晃来晃去这股劲儿,不晃还不舒服了呢。
但有时候事情就总要堆在一起来,马车才拐了一个弯就又停下来,孟半烟撩起车帘,看向站在马车前神情有些疲倦的孟海平,忍了又忍才把‘直接撞过去’的话忍回去,下了马车把人领进隔得不远的清风斋。
孟半烟是女人,即便牙齿咬碎硬从那些男人们嘴里抢下一块本就属于自己的肉,也还是多有掣肘。
其中最无谓又最无法逾越的便是,男人们把去女支馆里买欢当做谈生意的必需品。
那地界孟半烟不是不熟悉,酒坊起码三成的生意都是跟女支馆老板们谈下来的。
但要让她去那地方跟人吃饭喝酒谈生意,用不着别人,光是女支馆鸨母们光听她提一嘴就吓得连连摆手,一个劲地合掌直念阿弥陀佛,仿佛孟半烟是要吃人的妖怪。
有些地方不能去,又不能因为这点小事妨碍自己赚钱,孟半烟只能自己想办法。
跟清风斋的老板说定,她常年包下他茶馆里一个小院,又花钱请了两个以前在潭城县弹琴极好的乐女,平时请人过来说话谈事,便让她们弹琴助兴。
起初那些见惯了风月场的人笑话孟半烟,光弄两个老女人弹琴,还只能听不能上手连酒都不准备,无趣无味像个什么样子。
但时间长了,也不知道是谁先带头说孟半烟那间小院端得雅致,有事说事无事说一说城中闲话,饿了有饭有菜,茶水也是极上等的。
大半天待下来身上舒坦又精神,倒不像以往胡乱闹腾那般累。
有人喜欢,自然就有人追捧。
即便是满身铜臭的商贾也多爱个雅字,哪怕学不会读书人那一套吟诗作赋,也都愿意花钱买来装一装样子。
孟半烟的这个小院名气越来越大,从起初的嗤之以鼻到后来成了城中小有名气的地界。
谁都知道能被孟半烟带到小院里谈买卖的,才是大买卖。
要是不谈生意也能领你过来吃顿饭,那可就真是好大的体面了。
如今要去京城,这小院也没必要再租下去。
当年跟两个乐娘签的契书都是一年一签,那时孟半烟就与她们说好了,只要她们寻得更好的去处,她是绝不强留的。
但乐女出身年纪又大了的女人哪里有什么地方去,只要不打算去做暗门子的生意,哪里都不如孟半烟这儿。
乐锦和星河两人两天前已经拿到了孟半烟派人送来的半年俸银,和一笔不算少的安家银子,但两人都没收拾行李。
今天见孟半烟过来,又自然而然把琴和琵琶拿出来,坐到老位置上准备干活儿。
孟半烟见她们这样也不多问,侧头往跟翠云递了个眼神,示意她过两天有空了,提醒自己再过来一趟,看看她俩是不是还有什么别的打算,要跟自己商量。
孟海平之前托人打听家里消息的时候,就知道女儿弄了这么个小院子。
第一次被女儿带到这里来,他显得格外在意,哪儿都要多看两眼。
“父亲不用找了,我这里只两个姐姐弹琴,其余寻欢作乐的东西一概没有。”
“我不是……”
孟海平一听这话下意识就要反驳,但话没说完又卡了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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