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现场燃烧着两处火堆,士兵围着一堆,牧千诚他们七人围着另一堆。
士兵那边砍了一些树枝当签子,串着大块的野猪肉在火上烤。
牧千诚这边却人手拿着一根箭矢,上面串满肉块。
余盼更是夸张,直接用长枪挑着一大块猪排,架在火堆上烤。
不过最抢眼的还是孙鹏,这小胖子从背包里拿出各种小瓶子,除了油和盐,还有孜然、辣椒面、蜂蜜和烧烤酱等调料。
“卧槽!
胖鸟你特马真是来郊游的啊!”
李麟忍不住吐槽一句。
孙鹏头也没抬,哼道:“你丫的再逼逼一句,就不让你用我带的调料。”
“呃……”
李麟砸吧砸吧嘴,立马换上一脸讨好的模样,“鸟哥,我来帮你烤,你负责吃就行。”
整个队伍里,就这俩活宝的嘴一刻也不闲着。
异化野猪是野猪被诡气侵蚀后,经过几代繁衍产生的特殊品种,不仅肉质鲜美,其中还带着微量诡气。
人吃了能缓慢补充灵力,据说长期食用,对身体也有保健作用。
反正也带不走,众人敞开肚皮可劲吃。
孙鹏吃得满嘴流油,忽然想起什么,“牧老板,你刚才是怎么提前发现野猪群的?”
牧千诚指了指自己的耳朵,“我听力比较好,听出来的。”
其实不只是听力,他的嗅觉和视觉同样比普通人强一些。
在荒野中,总能比其他人提前发现危机。
他们这个小队之所以愿意听他指挥,也是因为这个优势。
……
众人吃完午饭,休息半个小时,然后继续上路。
大野猪的皮和獠牙被剥下来,这两样东西只有几十斤,倒还能随身携带。
牧千诚放出大壮,让他扛着这两样东西,至于剩下的骨肉和那些小野猪,只能舍弃。
正经的狩猎队伍都会开着越野车,或者带着专门的搬运队伍,不会浪费猎物。
像牧千诚他们这种历练队伍,只能一路杀,一路丢弃。
再次上路,按照孙鹏指引的路线,用了两三个小时,最终来到一片城市废墟。
入目所及,已经没有直立的楼房,全部坍塌,被荒草和青苔覆盖。
据说这里是洛天市的旧址,在一百多年前被成群的诡灵所毁。
虽然后来有强者把诡灵剿灭,但因为死人太多,又诞生许多新诡灵,导致这片区域诡气浓度异常,不适合人类居住。
于是幸存者整体搬迁,在几十公里外重新建立一座新的洛天市。
接下来的岁月,有无数狩猎小队在这里猎杀诡灵和野兽,也有拾荒者在这里拆楼砸墙,收集钢筋卖废铁。
想像一下,如果突然有一天,无数的少女任你采摘,无尽的财富任你享用,会是怎样一副场景?本书的主角就面临着这样的。原本平凡而普通的他,因为一个极偶然的原因,成为世界上最强大而神秘家族的继承人,从此他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他成为了人中之龙,平凡二字从此与他绝缘...
公司盛传,头号大BOSS应隽邦,他从来不传绯闻,不近女色。就连酒桌上的应酬,也从不参加。传来传去,传得最多的,就是头号大boss身有隐疾。阮绵绵相信了这个传闻。于是把一头狼,当成一只羊。咳,发生这样的事,大家都不想的。做人呢,最重要是开心。其实人生还是有很多其它乐趣的。所以你应该振作努力去寻找人生其它的乐趣。大BOSS对阮绵绵说的话,一头雾水你到底想说什么?等到大BOSS弄清楚她所谓的这样的事是什么样的事之后,脸都黑了。然后十分卖力的向她证明,他到底有没有隐疾!求收藏推荐脚印投票各种支持!职场励志文。1V1。绝对的寵文。欢迎跳坑。...
一入仙途深似海,回首已是百年身!岁月落尽了繁华,鲜血染红了衣裳。为红颜,血染宗门,为兄弟,怒上九天,为亲人,我欲凌天。少年林缘,求身世之谜,踏仙途,逆九天!绝世争仙读者群177952023ampltpampgt...
无线网卡变成了可以连接各种力场的超级网络连接,在这个末法时代,看凤歌演绎一个怎样的传奇!...
利用古武的优势挑战我威严的富二代,黑帮,将各类高手完全踩于脚下,强大的家族更是被我一一击垮,我要的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!...
一个地球的屌丝青年,机缘巧合之下居然被卷入异界。看主角怎么在异界闯出一番天地。很抱歉,老爷爷。虽然我知道我长得很帅,人很善良,也非常乐于拯救世界。但是我很忙,我上有一双年迈的父母,下有一个不懂事的妹妹,边上还跟着一群好基友。白天要认真玩游戏,晚上要仔细看小电影,实在是腾不出时间拯救世界了,不然你换个人,放我回去吧?...